201803121600
沈姓男子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,2014年11月仍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另名男子,雙方約好一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,對方隔年被檢驗出是愛滋病陽性患者,這才驚覺遭傳染;沈坦承隱匿病情與人性交,法院依隱瞞與他人危險性交行為,將他判刑2年7個月。 檢方調查,沈7年前確診確診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,即HIV(愛滋病),他明知透過性交,病毒會經器官黏膜、體液交換傳染他人,仍在交友網站認識另名男子,2人聊過幾次天就約出見面,還一起到汽車旅館發生無套性行為。 事後男子都沒有異狀,直到2015年3月到醫院做健康檢查時才被驗出感染愛滋,他嚇到當場傻眼,經回想才認定是被沈男除傳染;沈到案也坦承隱匿病情、和對方發生性行為等事。 法官認為,沈隱瞞自己染有愛滋,還和他人發生無套危險性行為,雖然沒有事證證明對方就是被沈傳染,但他已經著手隱匿、無套性交等,應屬於未遂犯。 法院審酌後,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案件,將沈判處有期徒刑2年7個月。
愛滋男約炮無套性交 隱匿病情判2年7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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